
对已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发出审评意见,尚未提交补充材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受理中心服务窗口一并提交补充材料。我中心不直接接受已发出审评意见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优质保健食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按以下要求向我中心主动提交补充材料:1、将产品纸质补充材料(1份原件1份复印件)于约定日期前快递至我中心。2、同一申请人涉及多个产品的,每个产品均需提供一套完整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3、补充材料首页或封面写明产品名称和受理编号,在受理编号后注明“主动补充材料”,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4、不在本批产品清单内的产品或已经补充过新的营业执照和相关变更全过程证明资料的产品无需再次补充。5、主动补充材料仅限于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变更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申请资料不予受理。

保健食品备案服务内容:项目论证:我司拥有众多中医药专家、博士、硕士、大学教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将要备案的产品的功效成分及含量进行科学评价,提供配方打样。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公司保健食品备案: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保健食品需进行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备案包括保健食品的备案、备案变更等。整理申报:我司整理撰写及提交全套备案资料。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公司专业、规范和缜密,兼顾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我司将跟踪省市场局的审批,领取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保健食品注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一)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公司注册信息系统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与纸版资料不一致。请按照确定版本,认真、逐项填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为文本格式,请勿提交PDF、图片、链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续、变更、转让等注册申请,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与原注册内容不一致。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公司请根据原批准证书及附件、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新的规定,完善产品技术要求。(三)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未发补内容。补充资料中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审评意见未涉及内容,同时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与纸版内容保持一致。

南通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本意见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本意见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优质保健食品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辅料控制和检验,对食品原辅料中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合并计算,防止因原辅料带入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由专人负责投料,准确称量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称量和投料记录,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

南通优质保健食品注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优质保健食品注册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