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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应该这样做?

2020-07-31 14:43:50

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组织代码等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未获注册产品免于提供),注册转备案申请书,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注册人先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中按变更注册要求提出“注册转备案”变更申请,在获得确认原注册人资质的《审评意见通知书》后,以原注册人身份向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申请(已有登录账号的除外)和产品备案申请。


注册申请人登录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http://bjba.zybh.gov.cn/),点击“获取登录账号”,填写账户信息,并勾选“原注册人”,再填写企业信息及已注册产品信息,将所需资料扫描后上传。已获取登录账号的原注册人,在账户点击“注册转备案申请”,填写原注册产品的相关信息,将所需资料扫描后上传。申请人网上提交后,应同时将盖有公章的一份上述纸质资料原件报送总局行政受理服务部门。


总局审评中心收到纸质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向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发出告知短信,并提示申请人可在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符合原注册人要求的,总局审评中心将原注册产品电子信息转送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备案管理部门,各省级局可按规定发放登录账号;已获取登录账号的原注册人可直接在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产品备案。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原料目录》)发布前受理的新产品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转让技术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可按补充资料要求直接向审评中心提出变更申请,获得原注册人资质确认的可按照第二条相关流程进行产品备案。

保健食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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